刊登日期 : 2021-07-20
“安乐死无得拣,是否剥夺人的选择权?”“一个健全的人自杀不是犯罪,他们自杀不需他人帮忙,但残疾人士自杀就得依赖他人,该人会被判误杀,这法例是否歧视我们?”
去信特首议员 斌仔争取安乐死合法化
2003年,一名坐轮椅的青年人向特首及立法会议员提交请愿信,要求“安乐死”合法化。这封信,震撼社会,也让这位轮椅青年备受关注。
他的名字是邓绍斌,人人都唤他“斌仔”。
1991年,即将于师范学院毕业的斌仔,在毕业表演练习打后空翻时失手,这一跌改变他的人生──他的中枢神经折断,头颈以下全身瘫痪,需要终日卧床,从此过着无望的人生。
2003年,已在医院卧床十数载的斌仔,绝望地用嘴咬着筷子,难艰地在电脑键盘打了一封信给政府和议员,信中提及:“我在等什么?原来是等死亡一刻的来临,沉闷而无意义的时间实在太多,我想终止这无了期的等待。”他希望争取立法,让残疾人士有尊严地安乐死。

霍金勉励斌仔 “有生命才有希望”
事件引起社会对残疾人士的关注,很多人捐钱给他,甚至有人专门为他设计可以开声说话、自行呼吸的仪器,让斌仔得以离开医院,感受平常人生活。2006年霍金访港,更勉励斌仔“有生命才有希望”。
然而,安乐死这个心愿,斌仔一直未有放低。2007年,他的自传《我要安乐死》在书展出版。斌仔在讲座分享,自己四肢瘫痪,事事要人帮“好辛苦”,感觉自己活得无尊严,不希望凡事受制于人。

斌仔:安乐死后捐出器官 同样尊重生命
安乐死其中一个最大争议,是社会认为选择死亡不尊重生命。但斌仔认为,若果自知康复无望,选择结束生命、将健康器官予赠有需要的人,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不过,政府始终没就安乐死立法,斌仔也一直坚强生活。
2010年,斌仔获房署安排上楼到深水埗一公屋,告别住了19年的医院。虽然他搬家时接受访问,提到“活下去,我谈不上积极,只希望是开心”,但比起7年前争取安乐死,明显对生活有了盼望。

斌仔争安乐死事迹 唤起对残疾人士关注
两年后,斌仔因为细菌入血,病情急转直下,最终以43岁之龄病逝。
斌仔的事迹,无疑唤起社会关注,对香港残疾人士的支援起了积极作用。套用斌仔爸爸在儿子自传撰写的序:“我不能预知明天,但我可以利用今天;我不能控制他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我不能改变容貌,但我可以展现笑容;我不能左右天气,但我可以改变心情;我不能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控制它的宽度。”
生活未必尽如人意,视乎人用什么态度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