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07-17
很多人都在家中饲养宠物,不过,有些动物,不是你想养就能养。香港山野常见的猴子(香港叫做“马骝”)是其中之一,根据香港法例第170章《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任何人非法管有受保护的本地野生动物如猴子,则属违法,最高可罚款十万元和监禁一年。 然而,香港历史曾经出过一个“例外”,人称“金鹰”的恒河猴正是个特殊例子,它的饲主陈伯(陈日标),当年今日(2000年7月17日)“攞正牌”,成为香港唯一一名合法养猴的人。
香港历史唯一合法饲养的猴子
家住九龙城的陈伯,上世纪50年代开始在街头摆卖疳积散维生,那些年他身边总带着其饲养的猴子一起摆摊,“金鹰”是他饲养的第三只猴子,乖巧可爱的“金鹰”深受市民欢迎,吸引不少途人驻足观看,顺道买药,持续多年。
2000年5月9日,渔农自然护理署接获市民投诉,指有人养猴子在九龙城表演,署方人员同日即时将“金鹰”带走。根据上述提及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非法饲养野生猴子可能被判罚款和监禁;虽然渔护署后来考虑到陈伯个案特殊,撤销起诉他,但“金鹰”却一直被署方扣留,事件一度惹来社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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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外乎人情 取香港历史首个合法饲养牌照
不过两个月后,陈伯最终获法庭以人道理由行使酌情权,破例将“金鹰”发还陈伯。法官郭伟健裁决时指:“因重视动物而忽略人,天理何在?在运行保护动物的崇高理想时,面对风烛的答辩人陈伯,又如何忍心带走他多年的伴侣?”事后政府破例向陈伯发出香港历史上首个合法饲养猴子的牌照,“金鹰”与陈伯终可重逢,而“金鹰”亦陪伴陈伯走过人生最后阶段。
2004年陈伯离世后,“金鹰”转由陈伯由次子陈耀荣饲养。2015年,患有慢性痛症的“金鹰”因为健康转差,身体出现多处严重症状,陈耀荣在渔护署知悉下同意让“金鹰”行安乐死,“金鹰”逝世时已经18岁。“金鹰”死后,陈耀荣的饲猴许可证亦同步注销,合法养猴正式写入香港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