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1-11-05
羅馬帝國和漢帝國都是農業大國,因此對曆法都很重視。羅馬帝國早期使用陰曆,根據月球的盈虛定出一年的12個月。時任執政官凱撒(Julius Caesar,公元前100年至44年)把羅馬原來的陰曆改為陽曆,按太陽的軌迹定出一年的長度,分為12個月,每若干年在2月尾加一個閏日。
俄羅斯採用儒略曆 1月6日才過聖誕節
這套曆法被冠以凱撒的名字,稱為「儒略 (Julian)曆」,在歐洲一直通用到16世紀。此時的儒略曆已經不再準確,所以天主教的教宗格里高利十三世(Gregory XIII)於1582年頒布了對儒略曆的修訂,大致是每400年減少三個閏日,修訂後的曆法被稱為「格里高利曆」。因為當時儒略曆的誤差已經積累到十天,所以格里高利曆在公布當天就跳了十天。
從格里高利歷公布到最近一個世紀,它和儒略曆的差別又增加了兩天。所以現在的差別是12天。(俄羅斯等地當初沒有採用格里高利曆而繼續用儒略曆,所以是在格里高利曆法的1月6日過聖誕節,今日仍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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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曆法加入24節氣和閏月 明朝清朝皆曾修訂


中國早期採用陰曆,之後逐漸在陰曆中加入冬至等反映太陽情況的24節氣,需要不時加入閏月來調整,所以成為陰陽曆,又稱農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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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運作需要符合節氣,所以中國歷朝歷代開國後都以修定曆法為頭等大事。

明朝取代元朝之後,開國皇帝朱元璋(1328年至1398年)命欽天監參考元朝時從中亞傳入的「回回曆」修改曆法,修改後的曆法已不復是華夏文明所固有的舊曆法。
將近300年後清朝開國時,曆法又已失準。順治(1638年至1661年)和康熙(1654年至1722年)兩個皇帝任命歐洲學者主持修訂曆法,主要是湯若望(1591年至1666年)、南懷仁(1623年至1688年)這兩位天主教耶穌會的神父。
所以17世紀後的中國曆法是滿清皇帝請歐洲人主持修訂的,更加不是純粹的華夏曆法。(六之五)
(原文刊於《澎湃新聞》,經作者授權轉載,標題經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