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2-01
2003年2月1日,中国首次对长江实行全流域春季禁渔三个月。
据农业部渔政局发言人指出,此次长江禁渔共涉及云南、四川、贵州、重庆、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和上海等10省市8,100多公里江段,其中长江干流4,090公里、支流4,000余公里,还涉及鄱阳湖、洞庭湖等主要湖泊以及5万多名专业捕捞渔民。
禁渔期间,不论是买卖江河鱼类品种、市民江边垂钓等都是被禁止,宾馆、饭店等饮食行业经营江河鱼类也将被视为违法。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长江水域一些经济鱼类资源逐渐枯竭,不少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诸如白暨豚、白鲟等物种面临灭绝。
为养护和合理利用长江渔业资源,遏制资源不断衰退的趋势,确保长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在2002年时已对长江中下游试行禁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