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5-04-17
1980年4月17日,中国恢复在国际货币基金的合法席位。
中国在1971年举行的第26届联合国大会上恢复合法席位后,联合国大多数专门机构随后亦根据相关决议恢复中国的席位。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席位,一直迟迟未能恢复。
改革开放后,国家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迫切需要资金和技术。与此同时,中美建交使国际形势出现明显缓和。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受命承担恢复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席位的谈判工作。
1980年3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代表团应邀访华,与以中国银行副行长为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进行谈判。是次谈判取得多项成果,其中包括确认中国是从1945年起已经是国际货币基金的成员国,席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拥有。
同年4月17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告决议,正式恢复中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