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失去长俸福利? 港英公务员争取男女平等

撰文︰华思齐

  结婚是人生喜庆事,但如果公司跟你说,结婚后需要将你的雇佣合约,由长工转为临时工,你会有什么反应?看似不合理的待遇,但却是5、60年代女性公务员的真实写照。

昔日香港历史男尊女卑 同工不同酬

  上世纪中经济起步发展,为释放劳动力,愈来愈多企业招聘女性雇员,工厂女工、褓母、护士、教师,甚至公务员团队,都开始加入女性身影。

  不过,当时社会男尊女卑意识普遍,同一岗位,男性员工的薪酬都比女性高;即使是政府工,女公务员结婚后,需要由永久长俸合约转为临时合约,失去长俸福利同时,薪酬也只及同级男同事的75%。结婚得到的补偿,就是政府发放的“已婚妇女酬金(Marriage gratuity)”。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昔日亦曾以临时工身份受聘。

1960年代,女护士的薪酬与男同事比下去。图为在伊利沙伯医院受训的见习护士。(图片来源:政府档案处)

香港历史上的公务员薪酬谈判 曾引发工潮

  60年代,男女平等意识抬头,多个团体组成“争取同工同酬工作委员会”,要求政府全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几经争取,政府终于在1970年6月宣布分阶段实施公务员男女同工同酬,然而,有关政策只适用于女教师、女警及女缉私人员等,全港4,500名女护士不包括在内,事件惹来医护界强列不满,引发连串抗争。

  虽然一个月后、即1970年7月22日,港英政府同意将男女护士同工同酬分七阶段实施;但另边厢,却公布《公务员薪俸调查报告书》,建议参考私营市场薪酬,调整不同职业的人工,结果引发轩然大波,各行业起薪点不一致、不同行业同级不同酬、男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导致往后几年香港工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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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温柔细心,有时比男士更胜任护理工作。图为1960年代圣诞节,伊利沙伯医院儿童病房。(图片来源:政府档案处)

游行上港督府 香港历史首次公务员请愿行动

  1971年,多个护士团体率先联合起来,在公立医院和诊所张贴大字报,同年10月组织数百人穿着制服,由皇后码头游行至半山花园道港督府,争取男女护士同工同酬,是香港历史上首次公务员请愿行动。经过多番谈判,同工同酬、公立与补助医院护士薪酬差距才得到改善。医护界争取成功,亦为其他行业的工运埋下伏线。

1971年10月数百名穿着制服的护士,由皇后码头游行至半山花园道港督府,争取男女护士同工同酬。(网上图片)

  1975年,政府与多个公务员团体协议的男女同工同酬措施全面推行;1981年11月,所有已婚女公务员跟男同事看齐,享有房屋、医疗及子女教育津贴。

  多年来,在职女情的待遇不断改善,由90年代《性别歧视条例》及《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实施,到去年法定产假延长至14周,女人不再担心被结婚生仔等人生大事影响仕途,男女在职场都处于相同起跑线,薪酬与晋升,看的是能力,不是性别。香港如是,世界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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