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03-06
1964年3月6日,最後一批在中國被關押的日本戰犯獲釋。
這批日本戰犯共有3人,分別是齊藤美夫、富永順太郎、城野宏。
經中共中央指示,最高人民檢察院在1954年1月成立「東北工作團」,具體負責對全部1109名在中國的日本戰犯的偵查審訊工作。
1956年4月25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34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中國政府自此開始釋放日本戰犯的進程。
首批共335名日本戰犯在1956年6月21日獲釋,他們均得到免予起訴。當時的中國外交部表示,考慮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已經有10年時間,中日兩國所處的地位亦發生重大變化。與此同時,中美關係持續惡化,中蘇關係也出現下滑迹象,因此採取寬大處理的方針,將有助於中日關係正常化和推動國際形勢走向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