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03/03/2024
保良局的大名,相信很多人都聽過。香港有不少學校、安老院及社區中心,都由保良局成立和管理;還有每年一度的電視籌款節目《星光熠熠耀保良》,群星拱照替保良局籌款,滿載市民的歡欣回憶。但有多少人知道,這個以「保赤安良」為理念的慈善組織,是因為19世紀一段猖獗的人口販賣歷史而成立?
人口販賣猖獗 華人創保良局自救
19世紀中,中國被列強入侵強佔領土,社會動盪。很多人流離失所,貧窮、棄養及娼妓問題嚴重,令人口販子有機可乘,誘拐及綁架貧民到海外,有的被「賣豬仔」東南亞及美洲做苦力,有的淪為奴僕或妓娼,客死異鄉者眾,引起社會關注。
當時香港作為華南地區連接海外的樞紐,成為不法份子販賣人口的基地和中轉站;而人口販賣情況,更在19世紀末日益嚴重。有見港英政府對華人缺乏照顧,一些華商發起自救運動,保障同胞利益、安全及尊嚴。
保良局5年間錄2,750宗人口販賣
1878年11月8日,以東莞駐港華商盧禮屏、馮明珊、施笙階及謝達盛為首的華人組織,聯同多達62間商號,稟呈港督軒尼詩,希望成立專責部門打擊人口販賣,由華商出資懸紅緝拿拐匪;而這一日,亦成為「保良局」的創局紀念日。
到了1882年,《保良局條例》正式刊憲,保良局開始著力替政府處理本地拐賣案件。當年的人口販賣問題有多嚴重?看以下數字便一清二楚。由1887年至1891年的5年間,保良局一共處理了逾2,750宗人口販賣案件,即每年平均多達550宗,數目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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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打擊拐賣成效彰 東南亞各地仿效
除了協助受害同胞返回家鄉與家人團聚,保良局並會為無家可歸的人,提供溫飽及安排生計。眼見香港保良局打擊拐賣成效顯著,在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泰國等地,亦有華人組織仿傚保良局,成立同類組織救助同胞。
由早期打擊「賣豬仔」而創立,至今成立超過145年,香港保良局在不同時代背景下,亦扮演不同角色。
廢除蓄婢 保良局由提供溫飽到教養兼施
華人社會自古有蓄婢習俗,被賣到富戶家中當奴婢的貧窮女孩,失去人身自由,經常成為主子任意打罵、甚至玩弄作樂的對象。根據保良局估計,1920年代香港婢女的數目多達兩萬人,而1921年香港人口普查的總人口為約62.5萬,以此計算,婢女佔當時人口約3%。
隨着20世紀婦女地位提升,人權抬頭,香港在1920至30年代,先後促成多項有關廢婢的議案,「妹仔」一詞亦逐漸寫入歷史。
早期入住保良局的主要是涉及人口販賣、等待回鄉的短期逗留人士,因應社會轉變,保良局亦開始收容遭受虐待、家暴、父母犯案入獄無人照顧的婦孺,或被棄養的婢女;而收容政策亦由單純提供溫飽,發展為教養兼施的收容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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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任「月老」 為適婚男女牽紅線
有說,保良局除了收容孤苦無依的婦孺,亦可以為適婚的男子作婚姻介紹。到底是否真有其事?
是真的。畢竟居於保良局,理論上只屬暫時性,故此保良局會透過領養或領婚等方法,為局內婦孺尋覓長遠容身之所,在適婚婦女同意下為她們物色終身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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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保良局申請領婚 必須保證娶為正室
昔日保良局容許單身或希望續弦的男子,向局方申請「領婚」,然後按局內成年女子的意願安排婚姻介紹。男子申請領婚時,必須列明家庭背景、職業、收入及房產資料,並請業主或有名望的社會人士作擔保人;更重要的是,保良局規定男子必須迎娶的女子擔任正室,不能當妾待。
不過自從1971年保良局舉行過最後一場婚禮,便沒再提供領婚服務,主要因應教育水平和職業技能提升,局內婦女都能自食其力,獨自尋找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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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配合教育普及 興辦學校
1965年,因應港英政府發表《教育政策白皮書》,實行教育普及,保良局亦配合政策,開始在不同地區興辦學校。時至今日,保良局轄下的中小學或特殊教育服務已遍布全港。
在社會安寧的今天,人口販賣不再普遍,但保良局使命依舊。目前全香港一共有超過300間保良局的服務單位,涵蓋教育、安老、醫療及社會福利等多元化服務,每年服務超過70萬人次。「保良局」三字,如同空氣般理所當然存在於香港社區之中,繼續保赤安良,善心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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