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08-20
從跨區域合作構想,到重大國家戰略,「粵港澳大灣區」概念是甚麼時候出現的?又有哪些重要的里程碑事件呢?
灣區大事記|2015年首次寫入國家文件
建設灣區,最初是粵港澳三地的跨區域合作構想。2005年,廣東省政府在《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中提出,要劃分「粵港澳跨界合作發展地區」,並且要求把發展「灣區」列入重大行動計劃。
2008年,國家發改委在《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提出,支持粵港澳三地規劃、實施環珠江口地區的「灣區」行動計劃,即是「環珠江口灣區」。惟該計劃最終擱置,這被視為粵港澳大灣區的雛形。
「粵港澳大灣區」概念,首次在國家文件中登場,是在2015年。中國發布《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願景與行動》,就以開放姿態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提出「打造粵港澳大灣區」。
灣區大事記|2017年列國家戰略
2016年,粵港澳大灣區被寫入國家「十三五」規劃、國務院《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等。
2017年3月的「全國兩會」期間,大灣區首次被寫入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這被視為大灣區上升為國家戰略的標誌性事件。
2017年7月1日,香港回歸20周年之際,在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見證下,國家發改委及粵港澳三地政府,在香港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在國家層面,拉開了推動大灣區建設的序幕。
2017年起至今,連續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提到大灣區建設。
灣區大事記|2018年建設領導小組成立
2018年,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正式設立,負責大灣區建設事宜。同年8月,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時任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出任組長,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澳門特首崔世安,都擔任小組成員。
這也是首次有港澳特首被納入中央決策組織。
灣區大事記|2019年出台《規劃綱要》
2019年2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正式出台,明確了大灣區建設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提出建設國際科創中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等7個發展範疇,這是大灣區建設的頂層設計,標誌大灣區建設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至此,加上「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中國五大區域發展戰略體系正式建立。
灣區大事記|2021年3大平台方案
在《規劃綱要》中,明確了珠海橫琴、深圳前海、廣州南沙是大灣區重大合作平台,肩負推動開放、合作的試驗、示範任務。
2021年,國務院印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方案(橫琴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化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前海方案)》;2022年印發《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南沙方案)》。
《橫琴方案》主要立足服務澳門,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出台一批支持政策。
《前海方案》著眼支持香港發展,聚焦「擴區」和「改革開放」,包括拓展前海合作區、支持港青在前海創業、深化深港在現代金融、科技服務等領域合作。
《南沙方案》則突出「粵港澳全面合作」和「面向世界」。
這3個重大合作平台方案的落地,被視為大灣區建設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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