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3-06-21
1956年6月21日,中國釋放第一批日本戰犯。
當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在押的第一批共335名日本戰犯免予起訴,並於當日釋放。
中共中央在1954年1月指示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東北工作團,具體負責對日本戰犯的偵查審訊工作。此後,中國政府審慎地開始釋放日本戰犯的進程。
到了1956年4月,全國人民常委會通過《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
中國外交部曾經向外界解釋,指考慮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今已經過去10年,中日兩國所處的地位有了重大變化。同時,中美關係持續惡化,中蘇關係也出現下滑迹象,因此採取寬大處理的方針,將有助於中日關係正常化和推動國際形勢走向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