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5-14
1965年5月14日,中國首次成功進行原子彈空爆試驗,亦是中國的第二次核試驗。
為了打破超級大國的核壟斷,中國在成功研製原子彈後,也決心要掌握導彈核武器,研制適於導彈運載的小型核彈頭。當時中國已經掌握有關裂變反應方面的核理論,掌握核武器基本材料的物理和化學特性,具備製造核裝置和進行核試驗的能力。但能夠以導彈運載的核彈頭,要求既小型化又威力大,還要經受住彈頭再入環境的考驗。為此,研究人員提出要進行原子彈空爆試驗,驗證原子彈在動態下的技術性能,為研製核彈頭提供參考數據。
試驗當天,一架裝有原子彈的轟炸機從西北某機場起飛。在飛臨試驗場上空時,飛行員按照預定程序投擲原子彈,原子彈最終在距離地面一定高度,並在爆炸目標中心點所要求的範圍內,準確實現空爆,試驗達到預定目標。
自此,中國在研製小型核彈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為研製導彈核武器打下堅實基礎,同時中國也成為繼美國、蘇聯、英國、法國後,世界上第五個擁有核武器並能進行空投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