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01/05/2022
新中國成立後一段長時間,國家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模式,集中全國人財物力發展,同時勞動力的招收、分配,乃至工資福利等都是國家統一安排,實行「終身制」。然而,隨着經濟發展深入,這種「鐵飯碗」、「大鍋飯」制度使勞動力缺乏競爭、激勵,抑制積極性、主動性等,整體效率低下,所有人都是「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
深圳經濟特區在1980年成立,是中國最早實施改革開放、影響最大、建設最好的經濟特區。張文超是深圳第一任勞動局局長,他率先在全國進行勞動用工制度改革,開創中國的「炒魷魚」先例,建立有進有退的「勞動合同制」。
改革開放|從「鐵飯碗」變可以「炒魷魚」
深圳經濟特區成立初期,仍然沿用計劃經濟勞動模式管理,但「鐵飯碗」使深圳在引入外資時遇到困境。當時香港妙麗集團剛在深圳投資成立本地第一間中外合資賓館竹園賓館,但由於服務員的態度和水平欠佳,開業幾個月後住客愈來愈少。
張文超憶述,1980年3月,他陪同省勞動局領導到深圳調研,召開外商座談會,會上妙麗集團董事長劉天即場反映,深圳實行固定工制度,工人捧着「鐵飯碗」,令他們需要的人才進不來,不需要的也出不去。劉天建議勞資雙方應簽訂合約合同,以使互相可以「炒魷魚」,只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竹園賓館隨後就作為改革試點試行新制度,工資的一部分與各部門經濟效益掛鈎,並且「可加可減」。新制度試行一年後成效顯著,竹園賓館在1982年的純利,較前一年翻一番。1986年8月,國家總結深圳、珠海等經濟特區的經驗和做法,由國務院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在國家政策層面上確定勞動合同制度和相關配套制度。
1993年6月1日,深圳政府發布通知,全市企業取消幹部、工人身份界限,統稱企業員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制至此全面覆蓋深圳所有經濟成份的企業和全體勞動者,全市企業基本實現勞動用工合同化、員工身份一體化、勞動關係法律化。
改革開放|打破「大鍋飯」催生結構工資制至今沿用
不單打爛「鐵飯碗」,張文超亦協助改革工資制度,打破「大鍋飯」。在上世紀70年代末期,深圳的工資制度有硬性標準,每月只有大約57元(人民幣.下同)。雖然其後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但仍然要求基本工資不能改變,只能增加補貼,到深圳工作的人每人每月享有20元的「邊境補貼」。
但區區20元難以適應形勢,面對在深圳投資港商希望按工廠利潤浮動工資,以調動積極性,張文超等人經請示後,大膽決定將企業工資分成「固定工資+浮動工資」。到了1983年,針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張文超提出「180元標準,一職分4級」方案,隨後在1985年時再作完善,增加職級,最低的試用期為60元,最高可達490元,甚至比當時國家領導人的工資更高。1985年7月起,在借鑑深圳做法之上,全國實行結構工資制,至今仍在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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