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30/03/2024
1979年3月30日,時任中共中央委員會副主席鄧小平在理論工作務虛會上發表講話,提出「四項基本原則」,並明確指出這是中國要實現「四個現代化」時,在思想政治上必須堅持。
所謂「四項基本原則」,即必須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必須堅持無產階級專政、必須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必須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據《鄧小平文選》記載,當時鄧小平受中共中央委託,在會議臨近結束的時候發表意見。鄧小平指,「四項基本原則」並不是新的東西,是中共長期以來所一貫堅持,但儘管如此,中共中央認為還是有很大的必要來強調宣傳,「每個共產黨員、每個中共的思想理論工作者,決不允許在這個根本立場上有絲毫動搖,「如果動搖了這四項基本原則中的任何一項,那就動搖了整個社會主義事業,整個現代化建設事業。」
時值文代大革命(1966年-1976年)結束,以及改革開放(1978年)剛開始推行,內地不同階層都對當時的社會不同方面有批評聲音。鄧小平在會上提到,中共中央提出「四項基本原則」並非小題大作,是情況的發展使不能不這樣做,「我們如果對這些嚴重現象熟視無睹,那我們的各級黨政機關都只有被他們困擾得無法進行工作,還有甚麼可能考慮四個現代化?」
「四項基本原則」是「鄧小平理論」的組成部分,亦是中國共產黨的指導思想之一,已被寫入黨章「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之中,並表明「必須把改革開放同四項基本原則統一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