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4/03/2021
41年前的今日,即1980年3月24日,廣東福建兩省會議上,中央宣布成立「經濟特區」,建議首先集中火力建設深圳,其次是珠海,並在汕頭及廈門進行規劃;同年8月,正式批准上述四個城市成為首批「經濟特區」,標誌改革開放新里程。
鄧小平改革開放後訪星洲取經 選4經濟特區做試金石
今天看經濟特區成功,好像順理成章,但40年前改革開放初期,深圳、珠海和汕頭3個經濟特區加起來,也只是佔廣東省GDP 6%,這條路走得並不平坦,而決定起步那一刻,更加步履維艱。
鄧小平,作為改革開放的設計師,當年是怎樣決定中國走上改革開放的路呢?
此前的中國,一直閉關鎖國,國際聯繫不多,既不允許外商到中國投資,也沒有向外輸出資金,經濟水平落後,甚至被一些發展中國家比下去。鄧小平意識到,中國要走現代化路綫,必須把國門打開。
1978年11月新加坡之旅,令鄧小平大開眼界。新加坡,國土小,面積僅及上海十分之一,人口約230萬,每年卻能從200萬旅客身上,賺取10億美元的旅遊收入;還有透過引進外商資金及技術,令工業及經濟起飛,躍升「亞洲四小龍」,這些經驗值得借鏡。
鄧小平回國後對此念念不忘。改革開放需要一個突破口,但中國土地廣、人口多,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塊試驗場,萬一失敗了,也就一片小地方。
3個月後,一份關於港商要求到東莞設廠的來信,引起鄧小平重視,他意識到時機到了,立即在信上批示:「這件事,我看廣東可以放手幹。」
又過了3個月,當時的廣東省主要領導習仲勛等提出利用毗鄰港澳地區優勢,推行特殊靈活政策,加快改革開放。鄧小平當日下午便拍板,讓廣東劃地推行,「中央沒有錢,可以給些政策,你們呢自己去搞,殺出一條血路來!」
那塊地,就叫做特區;其後還選定在深圳、珠海、廈門、汕頭4個具潛力的地方試辦特區,1980年今日正式定名為「經濟特區」。
鄧小平南巡經濟特區 喜見改革開放豐碩成果
4年後,鄧小平首次南巡深圳,登上當時最高的國商大廈20樓天台,環視興建中的羅湖新區,行程後留下「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文字。隨後幾年,國家先後開放包括上海、天津、大連等14個沿海城市,又把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閩南三角區、山東及遼東半島等,從南到北開闢為沿海經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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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後今日,深圳、珠海和汕頭3個經濟特區加起來,佔廣東省GDP 30%,金額由16億增加至3.3萬億,增長超過2,000倍。由加工貿易到工業提速,至發展高新產業到推動現代化服務業,經濟特區都扮演重要角色,成為國家改革開放高速發展不可或缺的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