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9-20
1954年9月20日,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誕生。
這一部「五四憲法」從起草到獲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歷時共8個月零12天。從內容上和結構上講,主要有五大特點,分別是從法律上保證實施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從法律上保證發展國家的民主化、從法律上加強各民族的團結、是1949年《共同綱領》的發展、結構和文字力求簡明,通俗易懂。
五四憲法最初源自陳伯達的一份稿子,不被採納後,自1954年1月9日起,毛澤東領導的憲法起草小組在杭州重新起草,小組成員有胡喬木、陳伯達、田家英。1954年3月23日,毛澤東代表中國共產黨向憲法起草委員會正式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初稿)》。
毛澤東在1954年6月14日主持召開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會議經過討論,一致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並於當天正式公布,交付全國人民討論並徵求意見。
五四憲法後,隨着政治、經濟、社會大環境的變化,中國自1982年以來曾多次全面修改憲法,現行版本主要為「八二憲法」,在1982年12月4日經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