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9-04
1958年9月4日,中國政府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聲明列明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浬,適用於中國的一切領土,除了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外,還包括有台灣及南海諸島等。
聲明同時指出,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國政府的許可,不得進入中國的領海和領海上空。
聲明最後稱,台灣和澎湖地區「仍然被美國武力侵佔」,尚待收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採取一切適當的方法在適當的時候,收復這些地區,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外國干涉。」
刊登日期 : 2024-09-04
1958年9月4日,中國政府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
聲明列明中國的領海寬度為12海浬,適用於中國的一切領土,除了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外,還包括有台灣及南海諸島等。
聲明同時指出,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國政府的許可,不得進入中國的領海和領海上空。
聲明最後稱,台灣和澎湖地區「仍然被美國武力侵佔」,尚待收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權採取一切適當的方法在適當的時候,收復這些地區,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外國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