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6-10
1991年6月10日,中国第一间期货交易所“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正式成立。
期货交易是指以合同为标准的交易行为,通俗来说就是“买空卖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期货交易长期被认为是非法的投机行为。
在1970年代末推行改革开放后,中国企业的改革也逐步到位,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真实反映长期供求,显示准确、权威的市场和价格资料的期货市场,因此成为迫切需要。
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是参照伦敦金属交易所的模式,将国际期货市场机制引进中国,并以此制定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程序和管理制度。
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可以进行现货、远期和期货交易。该所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单位才可以派出代表进场进行公开、公平、合理、合法的交易。
该所会为会员单位的代表,提供现货和期货交易的场所和资料,并按照政府颁布的法规制度办理交易结算业务。
到了1998年,国务院对全国期货市场进行结构调整,同年8月决定只保留上海、郑州、大连三地的期货交易所,撤销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等其余期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