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 : 2024-06-09
1898年6月9日,《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在北京签订,清政府将九龙半岛北部,即界限街至深圳河,以及大屿山等香港附近200多个离岛,作为“新租之地”称为“新界”,租借予英国,期限为99年。
条约的签署者为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及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Claude Maxwell MacDonald)。
中日甲午战争后,欧美帝国主义国家已由对华的商品输出转为资本输出,因而要求直接控制中国领土,以保障权益。一方面继续维持满清政权,另一方面则分头强租港湾,划分“势力范围”,夺取铁路干线。
1898年4月2日,中英双方就香港扩界问题在总理衙门开始谈判。窦纳乐根据英国外交部的指示,向李鸿章等出示展拓界址范围的地图,将大鹏湾到深湾一线以南,包括九龙城及许多岛屿在内的大片土地及水域,皆划入拓界的范围之内。
李鸿章屈从于压力而同意,但坚决反对英国占领九龙城,理由是该处设有衙门。
此后在5月25日,英国政府对谈判结果感到不满足,窦纳乐根据指示再次与总理衙门会谈,要求修改前议,其中最重要的是将东面界限扩大,使整个大鹏湾划归英国控制。英国成功在最后关头迫使清政府作出额外让步。